我發現英式的點心都比較乾,socne, English muffin, baked toast都屬口感比較乾,英式馬芬其實很容易,只要東西混一混就可以了,B材料的高筋麵粉建議分次加,主要用來調麵糰的溼度,我覺得這個食譜可能奶油要再多加1/3量會鬆軟。第一次發酵完整麵,桿成1.5公分厚再用圓口杯蓋出一片一片圓形,桿完一大片後需要讓麵糰鬆弛一下,因為我忘記鬆弛這個部份,結果蓋完麵團亂縮變形。
最後,將一片一片的原型麵糰,雙面沾cornmeal再進行第二次發酵。在鄉下買不到cornmeal,所以買爆米花用的乾燥玉米粒,自己用調理機自己磨;cornmeal不是一般雪白的玉米粉,觸感比較接近粗玉米粉,粗細大小接近小米,因為自己磨容易顆粒不均,細粉狀的cornmeal可以加入一些在麵團裡。
一點都不漂亮的English Muffin...因為沒有用模子、自己也懶得買鋁箔紙和厚紙板做圓形模型讓麵團定型發酵,所以成品歪七扭八,加上平底鍋烤的不均勻,整個就是很"手工";口感很扎實,會越嚼越有麥香和玉米的香氣。
24 Nov 2012
19 Nov 2012
I am sorry for my reckless behaviour
對於前幾天將別人私事放在facebook timeline上這件事,我覺得自己錯了,我討厭別人再背後說我的私事(甚至隨意造謠),而我的行為也只不過是五十步笑百步,雖然我只是陳述一件從賓葬業者那聽來的事,但將這件事再往外廣播真的很差勁,而且我還故意設定成in public,因為我知道有些人一看就知道是誰,我自己也很糟糕不是嗎?
這兩天我想了一件事,為什麼人家可以極為放肆甚至就是故意要傷害我們的方式將不實、或是加了許多情緒性用詞的話傳給外面的人,而且這樣的行為好似很光榮、很了不起;然而當我做了這樣的事我還需要去擔心是否傷害當事人(雖然她的確也做了很多過份的事,不只對牧家、教會還有其他會友),這樣的想法出現在我心中時,無疑地就是出現兩種極端的解釋:因為有神的憐憫所以我知道這樣做不討神喜悅所以我願意說對不起;反之自以為是很了不起的基督徒,為了不貶低自己所以又再用公開的方式跟大家抱歉。其實我是個極端的人,不難發現我喜歡的東西我就是喜歡,討厭或不喜歡的東西,我會很直接了當的說我討厭、我不喜歡,這樣很糟,但是這不是埋怨也不是報復,事實在教會長大,別人對我們的眼光真的就是非黑即白,認為你好的就是真誠對待妳把妳當至親家人,認為你不好的,就是用盡及其過份的方式傷害妳。 然而身為牧家的成員,很多時候真是進退兩難,因為我們又被賦予高於基督徒的道德價值和眼光,甚至我對自己的父母便是如此。仔細想想很多是真的對牧家很不公平,牧者和會友在教會裡是不對等的,就人之常情來看,會友可以湊在一起聊牧家的是非,可是牧者卻只能眼巴巴的搞不清楚自己到底哪裡又得罪別人,牧者間大家盡量奉公守法不去聊是非,即便要聊好像也只能嘆氣或揶揄,至少不會像我聽到別人講我們講得如此巨細靡遺;大家可以想像如果以對等方式牧師和會友一起在教會聊是非,可想而知那會給教會帶來多大的傷害,絕對沒有一個人能夠先跟著一群不對等的人瞎攪和,然後又在那自命清高、獨善其身。人真的很奇怪,討厭被管、又愛管人,討厭被批評、又愛批評別人,討厭被人說摳門、又不與他人分享,討厭別人驕傲、自己卻又驕傲。我實在是很討厭、極其討厭人家總是一再強調自己到底在教會受了多少傷害,然後把那些傷害放大以至於成為逃避服事的藉口,近兩個禮拜我真的非常生氣,為什麼已經走過1/2的人生,這些人依然只顧著用嘴指使人做事,只顧著挑人家得毛病,只顧著忌妒別人愛神自己卻不願意多愛神,只顧著發脾氣而不願意跟神禱告,只顧著自己的利益而把他人踩在腳下,為什麼為什麼這些人可以如此的不看重自己的生命以至於踐踏別人的生命,我真的快氣瘋了,但是為了他們的生命改變,我們又還能做甚麼呢?不住的禱告。
我可以很明確的說出自己討厭什麼、喜歡什麼,但我從不說自己討厭誰、喜歡誰,我也真的不易討厭或喜歡別人,有人同意這是PK的可悲,因為只有冷漠才能讓自己免於傷害,就這個講法我覺得已經變成內在的保護機制,我自己也搞不清楚冷漠是否就這樣油然而生,但我姐就是生性單純不會這樣(笑)。小時候,我覺得被排擠的人很可憐(不代表我喜歡他/她),萬一連他/她媽媽都不要他了,那啟不是太可憐了,所以我告訴自己不要討厭那個人,如果可以甚至要對他/她友善;長大後,我覺得這樣的人更可憐,因為全世界真的可能只剩上帝愛他,我只能幫禱告求神改變他/她的生命,沒有一個人如同小孩那樣純真善良的去友善對待傷害妳的人,所以我也改變了,有時甚至連禱告都覺得吃力阿。
正如我們跟基督同受許多苦楚,我們也靠基督得許多安慰。 如果我們受患難,那是為使你們得安慰,得拯救;如果我們得安慰,那也是為使你們得安慰,這安慰能使你們忍受我們所受同樣的苦楚。 我們為你們所存的盼望是確定的,因為知道你們分擔了我們的痛苦,也要分享我們的安慰。哥林後1:5-7
我確信,我們無法避免在教會中受到傷害,在服事中受到攻擊,越是熱心愛神受到的痛苦越增激烈,人離不開人也離不開罪,當我們受挫我們感謝神,因為我們體驗了不一樣的痛同時又得到了一個安慰;關於這件事我真的很認真的反省,不管如何我相信神可以完全改變一個人的生命,以色列人可以走出曠野,他們一定也能夠在神的帶領走出自己生命的曠野,我們救不了的人就交給神,我們交給神後對他/她就不要在落井下石,這事上我也必須學習完全交託,我是罪人我也不能拿石頭去丟我個人認定的罪人,不是嗎? 不管如何我真的希望,神可以改變他們的生命,哪怕就只有一些些,但那就是恩典所在;我們存著別人的傷害,自然我們也會存著傷害別人的報復心態,但若我們存著安慰,也要使人得安慰。最後,我把那個過分的status刪掉了,為此向那些被這些字眼激發的憤怒與不好觀感說抱歉,種莽撞的行為可能會傷害其他無辜的人,身為神的兒女應該分享使人得安慰的話語而非毀謗。身上肢體,我們看為不體面的,越發給他加上體面;不俊美的,越發得著俊美。我們俊美的肢體,自然用不著裝飾;但神配搭這身子,把加倍的體面給那有缺欠的肢體,免得身上分門別類,總要肢體彼此相顧。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若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你們就是基督的身子,並且各自作肢體。(哥林前12:23-27 )。
這兩天我想了一件事,為什麼人家可以極為放肆甚至就是故意要傷害我們的方式將不實、或是加了許多情緒性用詞的話傳給外面的人,而且這樣的行為好似很光榮、很了不起;然而當我做了這樣的事我還需要去擔心是否傷害當事人(雖然她的確也做了很多過份的事,不只對牧家、教會還有其他會友),這樣的想法出現在我心中時,無疑地就是出現兩種極端的解釋:因為有神的憐憫所以我知道這樣做不討神喜悅所以我願意說對不起;反之自以為是很了不起的基督徒,為了不貶低自己所以又再用公開的方式跟大家抱歉。其實我是個極端的人,不難發現我喜歡的東西我就是喜歡,討厭或不喜歡的東西,我會很直接了當的說我討厭、我不喜歡,這樣很糟,但是這不是埋怨也不是報復,事實在教會長大,別人對我們的眼光真的就是非黑即白,認為你好的就是真誠對待妳把妳當至親家人,認為你不好的,就是用盡及其過份的方式傷害妳。 然而身為牧家的成員,很多時候真是進退兩難,因為我們又被賦予高於基督徒的道德價值和眼光,甚至我對自己的父母便是如此。仔細想想很多是真的對牧家很不公平,牧者和會友在教會裡是不對等的,就人之常情來看,會友可以湊在一起聊牧家的是非,可是牧者卻只能眼巴巴的搞不清楚自己到底哪裡又得罪別人,牧者間大家盡量奉公守法不去聊是非,即便要聊好像也只能嘆氣或揶揄,至少不會像我聽到別人講我們講得如此巨細靡遺;大家可以想像如果以對等方式牧師和會友一起在教會聊是非,可想而知那會給教會帶來多大的傷害,絕對沒有一個人能夠先跟著一群不對等的人瞎攪和,然後又在那自命清高、獨善其身。人真的很奇怪,討厭被管、又愛管人,討厭被批評、又愛批評別人,討厭被人說摳門、又不與他人分享,討厭別人驕傲、自己卻又驕傲。我實在是很討厭、極其討厭人家總是一再強調自己到底在教會受了多少傷害,然後把那些傷害放大以至於成為逃避服事的藉口,近兩個禮拜我真的非常生氣,為什麼已經走過1/2的人生,這些人依然只顧著用嘴指使人做事,只顧著挑人家得毛病,只顧著忌妒別人愛神自己卻不願意多愛神,只顧著發脾氣而不願意跟神禱告,只顧著自己的利益而把他人踩在腳下,為什麼為什麼這些人可以如此的不看重自己的生命以至於踐踏別人的生命,我真的快氣瘋了,但是為了他們的生命改變,我們又還能做甚麼呢?不住的禱告。
我可以很明確的說出自己討厭什麼、喜歡什麼,但我從不說自己討厭誰、喜歡誰,我也真的不易討厭或喜歡別人,有人同意這是PK的可悲,因為只有冷漠才能讓自己免於傷害,就這個講法我覺得已經變成內在的保護機制,我自己也搞不清楚冷漠是否就這樣油然而生,但我姐就是生性單純不會這樣(笑)。小時候,我覺得被排擠的人很可憐(不代表我喜歡他/她),萬一連他/她媽媽都不要他了,那啟不是太可憐了,所以我告訴自己不要討厭那個人,如果可以甚至要對他/她友善;長大後,我覺得這樣的人更可憐,因為全世界真的可能只剩上帝愛他,我只能幫禱告求神改變他/她的生命,沒有一個人如同小孩那樣純真善良的去友善對待傷害妳的人,所以我也改變了,有時甚至連禱告都覺得吃力阿。
正如我們跟基督同受許多苦楚,我們也靠基督得許多安慰。 如果我們受患難,那是為使你們得安慰,得拯救;如果我們得安慰,那也是為使你們得安慰,這安慰能使你們忍受我們所受同樣的苦楚。 我們為你們所存的盼望是確定的,因為知道你們分擔了我們的痛苦,也要分享我們的安慰。哥林後1:5-7
我確信,我們無法避免在教會中受到傷害,在服事中受到攻擊,越是熱心愛神受到的痛苦越增激烈,人離不開人也離不開罪,當我們受挫我們感謝神,因為我們體驗了不一樣的痛同時又得到了一個安慰;關於這件事我真的很認真的反省,不管如何我相信神可以完全改變一個人的生命,以色列人可以走出曠野,他們一定也能夠在神的帶領走出自己生命的曠野,我們救不了的人就交給神,我們交給神後對他/她就不要在落井下石,這事上我也必須學習完全交託,我是罪人我也不能拿石頭去丟我個人認定的罪人,不是嗎? 不管如何我真的希望,神可以改變他們的生命,哪怕就只有一些些,但那就是恩典所在;我們存著別人的傷害,自然我們也會存著傷害別人的報復心態,但若我們存著安慰,也要使人得安慰。最後,我把那個過分的status刪掉了,為此向那些被這些字眼激發的憤怒與不好觀感說抱歉,種莽撞的行為可能會傷害其他無辜的人,身為神的兒女應該分享使人得安慰的話語而非毀謗。身上肢體,我們看為不體面的,越發給他加上體面;不俊美的,越發得著俊美。我們俊美的肢體,自然用不著裝飾;但神配搭這身子,把加倍的體面給那有缺欠的肢體,免得身上分門別類,總要肢體彼此相顧。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若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你們就是基督的身子,並且各自作肢體。(哥林前12:2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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