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Sept 2014

信心與行為

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什麼益處呢?...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這就應驗經上所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他又得稱為神的朋友。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雅各書 2> 

從前幾週榮東傳到分享,做工是要靠上帝的力量,而不是靠自己做到累死;到上週李亦然傳道分享,當使徒經歷復活的主,生命沒改變反而轉回去繼續捕魚,最後連唯一賴以為生的長才在耶穌面前都毫無用處。

耶穌第二次又對他說: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嗎?彼得說:主啊,是的,你知道我愛你。耶穌說:你牧養我的羊。第三次對他說: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嗎?彼得因為耶穌第三次對他說你愛我嗎,就憂愁,對耶穌說:主啊,你是無所不知的;你知道我愛你。耶穌說:你餵養我的羊。<約翰福音21> 
“人若說,我愛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愛神的,也當愛弟兄,這是我們從神所受的命令。”(約翰一書四4:20-21) 

回到我自己讀雅各書、約翰一書的反思,耶穌在告訴彼得,愛上帝是要有行動力,而不是坐在那裡一再聽老掉牙的提醒;要愛主、愛人;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沒有信心的行為也是枉然的;回到教會內常出現的問題,大家嘴裡說要愛弟兄姊妹,卻依舊不愛,看得見的我們都不愛了,這樣我們還能愛那看不見的神多少?或者根本從來無法愛那看不見的神。當我們再三面對主耶穌的問題:「你愛我嗎?」我們是否能豪不猶豫地回答:「你知道我愛你。」當主繼續要你去牧養羊時,是否又能因著對祂的信,坦然無懼的跟從祂,因著行為而稱義?當潘霍華體悟到基督選召他如同呼召彼得去到不願意去的地,就是叫他去死,他的確認真去面對"重價的福音",因著對上帝的信心,他將重擔交給神,雖死卻也安然。這就是基督徒的生命,不要怕十架的沉重,更不要嚮往背那輕省的十架,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我們是重價被買來,就應該回應重價的恩典,即便是死,當我們信心與行為並行,我們就能真正體耶穌所說: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裏就必得享安息。因為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