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圍繞著一群史丹佛師生、一對祖孫、一位虔誠的律師與確信數學是真理的數學家之家的故事。美國一個淳樸鄉村,從不懷疑基督信仰真實性的鄉村,有一天一位名叫維傑‧薩尼的數學家站在他們的土地上質疑他們信仰、發動對基督教信仰和聖經權威的攻擊,也就是聖經裡的創造和懷疑經文及新教徒的教義。薩尼認為基度教是「一常列放棄理性的笨蛋」,因此美國政府藉著褻瀆上帝、冒犯基督教義結構之名逮捕他。維傑‧薩尼去世後,維傑‧薩尼的孫子拉維‧卡普爾來到史丹佛,爺爺曾經因褻瀆之名而監禁的往事,被逐漸挖掘出來............................。整本書都是以記錄的方式呈現律師和數學家信仰上各持己見,數學老師在一門哲學思考的通識課引導學生用數學定理去思考知識的限制與範圍,對於人無法測度且早已存在的安排,考人的力量是否可用公式精密計算?還是人的力量一點都不可靠?我不知道作者是以什麼樣的根據為出發點,若只是探討人知識的有限,並不需要參雜對於信仰確據的來源,以上帝的無限反諷人類的有限!若是要表達信仰存在的意義,為何又選擇用數學作為主軸,而非使用哲學!
維傑‧薩尼認為人被情感或文化的需要所驅策而接受宗教,然後信徒設法找出正當的論證使信仰更加合理,而這種論證絲毫不公理化也不精準。看到這裡,我想著當人要用制式化的証明去論證世界上的事物,包含感情,讓邏輯之道成為唯一真理之道,那愛情不也是可以被計算,人之間的距離也可以被預測?
爺爺的證明題:上帝存在嗎?英文是這樣的A Certain Ambiguity: A Mathematical Novel。這是一本探討是否"信仰"是否可以用各種定理或公理被證明出來,書中主要是一位無神論被冠上褻瀆神的印度數學家和一位非常保守且虔誠的法官之間的對話,兩位「死硬派」最後和解了,數學家不再藐視人對神那份信仰的真實性和真誠,法官也藉著這位無神論者重建他的信仰結構。這中間有很多令人吐血的數學公式和證明,但是他們只是一個過程,人想要用理性去解釋所有我們認知能理解並感受的"真理"。書中帶著學生們思考真理的老師尼可,提出了一個想法:「一個想法是確定的,到底是什麼意思」,思考公里最好的方法,就是它們會讓我們誠實一點,由這些公理開始導出新的真理,因此數學家將公理視為「最初的真理」,而這個最初的真理讓他們開始行動,若沒有公理,結論是站不住腳的;公理強迫數學家做假設的時候要明確,而且也允許人判斷其真偽,這是唯一保證確定性的方法,所以公理是一個很簡單的想法:公理必須是簡單、不證自明的真理。公理的相反"悖論"也就是"矛盾",尼可:「矛盾提出了一個讓所有人驚恐的可能性,表示所有數學都是不穩固的,而且沒有任何證明是可靠的。它會將對確定任何事物的可能性完全洗掉。接受矛盾會讓我們證明任何我們想證明的...」。書中提到了一個關於矛盾的故事:有一個仁問了邏輯數學家羅素一個問題,是否可以從1=2這個矛盾證明他是教皇,羅素立刻回答說,教皇和我是二(個人),因為2=1,所以叫黃和我是一(同一個人),因此我確定是教皇。看到這個故事徒然讓我想到三位一體的上帝是1=3(三位一體的上帝),如果這是一個公理,那我們的想法是如何確定的?至少在數學上我們認為正確的,全部都是"悖論"!「也許我們生命中的目的,就是找到一個絕對真理的公理,然後根據這些公理的演繹,來做出所有的決定」,但是如果我們真的可以分析自我的情感或決定,甚至生命,如此一來可以更清出看見真實的自己,但是如果真的能夠分析的如此透徹,就不會有那麼多的疑問了。
泰勒法官是一位極為虔誠的基督徒,當他遇見維傑‧薩尼,一個自認自己的數學分析已經得到上帝有所不足的結論的數學家,他簡直氣瘋了,那時他才體認對自己信仰有強烈的情感忠誠,泰勒的信仰是他看世界的依據,而維傑‧薩尼卻是一個對信仰毫不在乎甚至鄙視的人,但是萬萬沒想到卻也是他信仰的另一個開始。1919年阿瑟‧愛丁頓在皇家學會宣佈,光線不是永遠走直線,而會再鄰近太陽這種大而重的物體周圍時,受到其重力而彎曲;光線在兩點之間沿著最短距離行進,只不過由於鄰近大而重的物體之時空彎曲性質,這個最短距離不再必然是一條直線。這個發現動搖了維傑‧薩尼心中絕對確定性的可能,而這也是他安身立命的所在,歐幾里得的第五設準可能是假的,任何事都有可能是假的,當泰勒法官看見維傑‧薩尼的失望和恐懼,他也開始害怕自己神聖的信仰是否也是假的;泰勒讓自己用無神論者的眼光看這個世界,然而生命只是源自空無的渺小、毫不連貫的微粒,存在須臾之間。傳道書,凡事都是虛空...,萬事之理,離我甚遠、而且最深的,誰能透徹呢?傳道書很清楚的道出:絕對真理和永久意義尋求的不可能性。
上帝愛的承諾、力量的保證、絕對的創造,我們永遠不可能瞭解,更別說要證明;有時候我們或許可以分析事物,分析人與人之間感情,理解自己的情感,但是我們絕對不可能理解和所有事物都相關的"宏偉"。我們曾經懷疑過嗎?懷疑自己的信仰?懷疑上帝到底存不存在?因為我們沒有證據。泰勒問了牧師,牧師回答:「不可能有證據,接受上帝只能從我們的信仰中達成。信仰是一個出發點,而你無法證明一個出發點,因為,嗯,它只是一個出發點嘛!」懷疑很自然,因為我們每天都活在不確定性中呼吸,但是牧師告訴泰勒:「比一個人的出發點更重要的是,那個人拿它來做什麼。」就像牧師確定上帝存在,因為這個信仰而接受事實,因此不需要找到上帝存在的事實;信仰讓他學習如何工作、和家庭互動、牧會、在空間中做什麼、分辨對與錯...,這一切都是從信仰衍伸出來的,也因為這樣,信仰對牧師來說是一個出發點。但是若什麼都不做,這個出發點毫無意義。
「一個人並不是藉由相信上帝來榮耀祂,而是過自己的生活來體現祂所代表的一切」
萬一這個出發點本身是錯誤呢?或是假的?每個出發點並不是那樣的偉大,在每個出發點中都可以經歷上帝的恩典,那個出發點是真實的,並不是我們能夠了解的。或許出發點有時候只是我們單純的"態度"、"想法"和"信念"而已,而且是在理性思考之外,而信仰也可有出乎意料的有很多種形式,不同的人會依著個人的靈魂和經驗,找到相異的出發點。每個人應該選擇一條自己的生命之道,上帝早先已排定一種秩序瀰漫整個宇宙,一種絕對的確定性,但是當我們調和到秩序和連結的這種意義時,我們就會為「發現」的那個神奇瞬間而活。這個秩序和連結的存在是信仰的飛躍。我們可以自由的做自己想完成的事,每一條路可以走過或是忽略,沒有什麼是註定的,我們沒有被賜與任何確定性,但是上帝讓我們感受確定性的能力,我們沒有任何可被抓住的絕對意義,但是我們卻可以自由地創造我們生命中的公理。在這些自由中,泰勒尋得了恩典,這個自由,就是他證明上帝存在的確據。